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
1、如何確定自己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往往沒有特殊的症狀,因此,所有的孕婦都需要在妊娠24-28周進行常規的篩查(即50gGCT篩查)。
所謂的50gGCT篩查很簡單,就是需要隨機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1小時后抽取靜脈血檢查血糖(不需空腹)。如果血糖≥7.8 mmol/L(140mg/dl)為異常,應進一步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試驗),即清早空腹取血查空腹血糖后,將75克葡萄糖溶于300毫升水中,5分鐘內一次喝完,服后1小時、2小時、3小時各取血一次。其正常值:空腹血糖。
如果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則在首次孕期檢查時就需要進行50gGCT篩查。血糖正常者,妊娠24-28周再重復篩查一次。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包括了:肥胖者、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多囊卵巢綜合症患者、有巨大兒分娩史者、有妊娠期糖尿病患病史者、曾出現過多次無原因的自然流產者,還有有胎兒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分娩史,本孕為雙胎等婦女。
2、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金標準:糖耐量測試
2.1、采血前3天內一日三餐每頓飯的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00克,堅決打擊化驗前一天不吃晚餐的掩耳盜鈴行為。
2.2、早6點到6點半之間采空腹血糖,因為空腹時間長了會發生脂肪動員,產生酮體,影響化驗結果。
2.3、口服葡萄糖75克(相當于一個饅頭),如果是葡萄糖粉可以自帶200毫升純凈水沖服,要求5分鐘內服完,不可喝得太急。臨床上經驗見到有些人1分鐘之內就喝完了,這樣會使那些有胃病的人由于喝的太快而出現嘔吐,從而導致實驗結果不準確。
2.4、從服糖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于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采血。
2.5、妊娠期糖尿病標準(診斷標準):國際婦產科聯合會公布的最新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是空腹血糖>5.1mmol/L。餐后高血糖標準分別是60分鐘>10.0mmol/L,120分鐘>8.5mmol/L。
診斷的標準比原來嚴格了,圍進來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的數量猛增,但是多數都不嚴重,孕婦如果依從性好,通過宣教、飲食指導、運動,大多可以保持穩定的血糖水平,不會發生胎兒的不良影響,所以診斷后大可不必驚慌,只是對你的飲食和生活習慣敲響了警鐘。
妊娠糖尿病症狀
1、饑餓感:這個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狀和皮膚瘙癢一樣。很容易被忽視。孕婦是一個人的嘴巴,兩個人的飯量。所以很容易感到饑餓。
2、口渴:當孕婦時不時就口渴,而且是沒有理由的。那孕婦就要開始仔細觀察有沒有別的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狀出現。/n
3、皮膚瘙癢:這個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狀特別容易被忽視。冬天,皮膚干燥會瘙癢。夏天蚊蟲叮咬也會瘙癢。所以,很多孕婦都不把瘙癢當回事兒。
4、容易感到疲乏:疲乏可能是糖尿病導致的,也可能是勞累導致的。這個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狀不可以單獨使用。而是需要結合其他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狀一起使用。
5、尿頻:因為口渴導致飲水量的增多,所以上廁所的次數自然也會跟著增加。
6、頭暈:糖尿病患者很容易發生血糖低的症狀。有的孕婦會頭暈,甚至暈倒。這個時候就一定要去醫院驗血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