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疫苗什么时候打

肺结核疫苗什么时候打

1、肺结核疫苗什么时候打

一般而言,肺结核疫苗在宝宝出生24小时之内就可以进行接种了。

如果有的宝宝在出生之后24小时之内没有接种肺结核疫苗,可以选择补种:

1.1、未满3个月的宝宝,可以直接补种肺结核疫苗。

1.2、宝宝的年龄在3个月到3岁的时间点时,如果结核菌素(PPD)试验呈阴性,就可以补种肺结核疫苗。

1.3、如果你的宝宝已经到了4岁或者4岁以上了,就不能进行补种了。

像类似于肺结核疫苗接种等疫苗接种,在我国目前来说是十分安全的,原理是通过接种某种抗原刺激机体,使宝宝体内产生相应的特异性抗体来对抗相应的病毒和细菌。

2、肺结核疫苗的存放

肺结核疫苗必须保存在避光、2~8℃条件下领发运送,不可直接接触冰和水,以免结冰或污染。要有专用冰箱存放,不可与其他生物制品或药品混放。如无专用冰箱,应做到“标志明显,定位存放”,防止拿错苗造成批量事故。冰箱应有专人负责,卡介苗进出数量、批号、效期要有登记,每日测量记录温度,以保证肺结核疫苗效价。肺结核疫苗每安瓿自稀释时起,必须在半小时内用完,以防污染。废弃的肺结核疫苗不得乱扔,应焚烧处理。

3、肺结核疫苗是用来预防什么的

肺结核疫苗是一种减毒的活菌疫苗,目的是用来预防结核病的发生。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菌可能侵入人体全身各种器官,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结核病又称为痨病和“白色瘟疫”,是一种古老的传染病,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结核病。结核性脑膜炎是一种肺外结核病,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脑膜非化脓性炎症,常继发于粟粒结核或其它脏器结核病变。宝宝接种肺结核疫苗,对于预防结核病有明显作用。

打肺结核疫苗出现的反应

接种2周左右出现局部红肿、浸润、化脓,并形成小溃疡,严重者宜采取适当治疗处理。接种中偶可发生下列反应:

1、淋巴结炎症:接种后1-2个月左右,颈部、腋下、锁骨上下等淋巴结肿大(大于1.0cm)。反应过强者,淋巴结肿大明显,可形成脓疡或破溃,或在接种处有小脓疤。皮内注射者反应往往较划痕法者强,另外旧结核菌素(OT)试验呈阳性者,接种后也可产生较强反应。

2、 类狼疮反应:与结核菌菌株剩余毒力有关。

3、疤痕:因丰富的肉芽组织形成疤痕突起,有时呈疤痕瘤,多见于不做OT试验而直接皮上划痕接种者。

打肺结核疫苗的禁忌和注意事项

1、打肺结核疫苗的禁忌

1.1、绝对不能接种的情况

对有免疫缺陷病(如高免疫球蛋白E综合症),恶性疾病如肿瘤、白血病等而致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婴儿应禁忌接种。

1.2、暂缓接种的情况

1.2.1、早产、难产儿、新生儿体重<2500克,伴有明显的先天性畸形的新生儿。

1.2.2、发热、腹泻、顽固性呕吐等急性传染病的患儿。

1.2.3、心、肺、肾等慢性疾病、严重皮肤病(脓皮症、全身湿疹、黄疸)、过敏性皮肤病、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以及对预防接种有过敏反映者。

1.2.4、有临床症状的分娩创伤者(如新生儿窒息、呼吸功能障碍、颅内出血等)。

2、打肺结核疫苗的注意事项

2.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2.2、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射,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

2.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2.4、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2.5、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半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2.6、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2.7、严禁冻结。

2.8、使用时应注意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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