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片說明書

利培酮片說明書

1、利培酮片說明書

通用名稱:利培酮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309

漢語拼音:LiPeiTongPian

英文名稱:RisperidoneTablets

成份:本品主要成分為利培酮。

劑型:片劑

形狀:利培酮片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

禁忌: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規格/中西藥品:1mg

貯藏:15-30℃密封保存。

包裝:鋁塑板包裝,2×10片/板/盒。

有效期:36個月

2、功能主治

2.1、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紊亂、敵視、懷疑)和明顯的陰性症狀(如反應遲鈍、情緒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語)。也可減輕與精神分裂症有關的情感症狀(如:抑郁、負罪感、焦慮)。對于急性期治療有效的患者,在維持期治療中,本品可繼續發揮其臨床療效。

2.2、可用于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其表現為情緒高漲、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評價過高、睡眠要求減少、語速加快、思維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斷力低下(包括紊亂或過激行為)。

3、用法用量

3.1、精神分裂症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病人原來使用的是長效抗精神病藥,則可用本品治療來替代下一療程的用藥。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綜合症的藥是否需要繼續則應定期地進行重新評定。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劑量1mg,在1周左右的時間內逐漸將劑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內可逐漸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一般情況下,最適劑量為每日2~6mg。每日劑量一般不超過10mg。

3.2、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推薦起始劑量每日1次、每次1~2mg,劑量可根據個體需要進行調整。劑置增加的幅度為每日1~2mg,劑量增加至少隔日或間隔更多天數進行。大多數患者的理想劑量為每日2~6mg。在所有的對症治療期間,應不斷地對是否需要繼續使用本品進行評價。

3.3、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藥物的能力低于健康成人;肝功能損害患者血漿中游離利培酮的濃度有所增加。無論何種適應症,腎功能損害患者或肝功能損害患者的起始及維持劑量應減半,劑量調整應減緩。此類患者在使用本品時應慎重。

4、不良反應

4.1、與服用本品有關的常見不良反應是:失眠、焦慮、頭痛、頭暈、口干。

4.2、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嗜睡、疲勞、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惡心、嘔吐、腹痛、視物模糊、陰莖異常勃起、勃起困難、射精無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過敏反應。

4.3、可能引起錐體外系症狀,如:肌緊張、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通過降低劑量或給予抗帕金森氏綜合征的藥物可消除。

4.4、偶爾會出現(體位性)低血壓、(反射性)心動過速或高血壓的症狀。

4.5、會出現體重增加、水腫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現象

4.6、偶爾會由于病人煩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SIADH)引發水中毒。

4.7、會引起血漿中催乳素濃度的增加,其相關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經失調、閉經。

4.8、偶見遲發性運動障礙、惡性症狀群、體溫失調以及癲癇發作。

4.9、有輕度中性粒細胞和/或血小板計數下降的個例報導。

5、注意事項

5.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傳導異常、脫水、失血及腦血管病變)的人應慎用,從小劑量開始并應逐漸增加劑量。

5.2、由于本品具有α受體阻斷活性,因此在用藥初期和加藥速度過快時會發生(體位性)低血壓,此時則應考慮減量。

5.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體拮抗劑性質的藥物相似,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其特征為有節律的不隨意運動,主要見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5.4、已有報道指出,服用經典的抗精神病藥會出現惡性症狀群,其特征為高熱、肌肉僵直、顫抖、意識改變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時應停用包括本品在內的所有抗精神病藥物。

5.5、患有帕金森氏綜合症的病人應慎用本品,因為在理論上該藥會引起此病的惡化。

5.6、經典的抗精神病藥會降低癲癇的發作閾值,故患有癲癇的病人仍應慎用本品。

5.7、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進食過多,以免發胖。

5.8、鑒于本品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在與其它作用于中樞的藥物同時服用時應慎重。

5.9、本品對需要警覺性的活動有影響。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對該藥的敏感性前,建議患者不應駕駛汽車或操作機器。

6、特殊人群用藥

妊娠期婦女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懷孕婦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確。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對生殖無直接的毒性,也無致畸作用。盡管如此,除非益處明顯大于可能的危險,懷孕婦女仍不應服用本品。本品是否會經人體乳汁排出尚不清楚,動物實驗表明,利培酮和9—羥基-利培酮會經動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婦女不應哺乳。

兒童用藥:

對于精神分裂症,目前尚缺乏15歲以下兒童足夠的臨床經驗。對于品行障礙和其它行為紊亂,目前尚缺乏5歲以下兒童的足夠的臨床經驗。對于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目前尚缺乏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的足夠的臨床經驗。

老年患者用藥:

治療精神分裂症: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次0.5mg,每日2次,劑量可根據個體需要進行調整。劑量增加的幅度可為每次0.5mg,每日2次,直至一次1-2mg,每日2次。老年人對利培酮的耐受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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